1、文獻查證

1. 病因 失眠(Insomnia)的定義是指反覆出現入睡或維持睡眠的困難,造成睡眠的品質變差或睡眠時間 減少。依照「精神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第四版」的診斷標準,以每週至少 3 天以上出現入睡困難、 難以維持睡眠、提早醒來或睡醒後仍未有睡眠滿足感或重獲精力的感覺,且白天出現倦怠、嗜睡、 情緒煩躁、難以專心或是身體不適等症狀,進而影響學習或工作即稱之「失眠」。其疾病盛行率約 占成年族群的 10-30%,若症狀持續時間少於一個月者為「急性失眠」,超過一個月以上即可診斷 為「慢性失眠」。可分為兩大類: (1) 次發性失眠:如果失眠是因為身體疾病(會造成身體明顯疼痛或不適之疾病,皆有可能)、 精神疾病(以憂鬱症和焦慮症最常見)、藥物(咖啡因、類固醇、支氣管擴張劑等)、或其 他睡眠疾患(如:「睡眠呼吸中止症候群」、「不寧腿症候群」等)所造成者稱之。 (2) 原發性失眠:非由其他精神、身體疾病、藥物、或其他特定的睡眠疾患 所引發的慢性失眠 症。「原發性失眠」通常是綜合多種因素所引起,與個性與體質(脆弱因子)、環境、生活 習慣(睡眠衛生)不良、對失眠的擔心與焦慮、無法放鬆(以上為失眠的「維持因子」)等 皆有關。此類患者最典型的特徵,就昰過度擔心無法入睡與失眠「可能的後果」,導致煩躁 不安,尤其是在晚上加重,而這卻正是妨礙患者入睡的重要原因。 2. 臨床症狀 常見的失眠型態有三種,分為入睡困難、續睡困難及過早清醒,而這三種類型可單獨也可混 合⬀在。 (1) 入睡困難型:上床後超過 30 分鐘以上仍不能睡著。 (2) 續睡困難型:入睡後易醒來,且超過 30 分鐘以上仍不能再度入睡。 (3) 過早清醒型:比正常醒來時間提早醒來,且無法再入睡。 3. 治療方式 失眠除了會影響生活品質,更可能增加日後相關精神疾病發生風險,在治療上首重找出造成 失眠的次發性原因,例如藥物、常見內科以及精神疾病等,接續才考慮藥物和行為治療。一般在 安眠藥的使用上,依藥效長短劑型分為,短效、中效及長效,對於入睡困難者,可考慮用短效或 中效安眠藥。對於早醒或維持睡眠困難者,可考慮用較長效安眠藥。但因每個人體質的差異,對 藥物的反應及副作用差別很大,故有時需一段時間的調整與適應。 4. 照護措施 養成良好睡眠習慣之方法: (1) 睡眠時間只要讓隔天覺得有精神就夠了,不要賴床,因為太長的睡眠時間反而睡不好。 (2) 睡前禁喝咖啡、茶、酒及抽菸。 (3) 養成睡眠規律性,即使退休後應像上班時一樣安排規律生活。 (4) 佈置適當的室溫、燈光及舒適的床墊,盡量減少被干擾,除了睡覺外不要躺在床上看電視、 打電話、討論事情、滑手機等。 (5) 白天要規則的運動,多安排有興趣的活動,不要午休過久或時常小睡片刻、打瞌睡,晚上 睡前則避免做劇烈運動。 (6) 睡前避免吃太飽或喝太多飲料,因肚子太脹或夜間頻尿會影響睡眠,但如有胃疾或胃部不 適而影響睡眠者,睡前之小點心卻有助睡眠(但不要太多)。 (7) 當睡不著時,試著喝一杯牛奶、吃些點心或洗個溫水澡,可幫助入睡。 (8) 不要強迫自己入睡,如果躺在床上超過三十分鐘仍然睡不著,就起床做些溫和的活動直到 想睡時再睡。 (9) 老年人比年輕人睡眠時間短和淺,是正常的生理變化,不須過分擔心。


2、芳療措施


3、芳療評值



4、個案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