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獻查證

1.          病因:睡眠障礙。失眠是以入睡及睡眠維持困難為特徵的一種最常見的睡眠障礙,是睡眠品質或數量達不到正常需求的一種主觀體驗。失眠可分為入睡性失眠睡眠維持性失眠早醒性失眠。實際上多數失眠患者均為混合性失眠,上述2—3種表現往往同時存在。目前國際上對失眠診斷有 3個標準,即睡眠障礙國際分類 ICSD、精神障礙診斷和統計手冊第4 DSM—IVICD-1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我國根據國際標準及國內實際情況也制定了失眠的診斷標準CCMD-3

2.          臨床症狀:以上標準對失眠的描述雖有不同,但他們的共同點為:①患者失眠,包括難以入睡、易醒、多夢、早醒、醒後不易再睡或醒後不適等;②社交活動受損及引起苦惱,包括早上或整個白天不夠清醒或不能恢復充沛精力、白天感到疲勞或想睡、白天注意力不集中。由於認知功能受到損害影響白天工作或學習能力,關注失眠及擔心失眠的後果並由此產生苦惱;③失眠病程持續1個月以上;④排除由各種精神、神經和軀體等障礙所致。多導睡眠監測系統PSG可作為失眠的客觀標準:睡眠潛伏期延長>30 min、實際睡眠時間減少<6.5 h卅夜、覺醒時間增多>30 min卅夜。

3.          失眠類型&治療方式:國際睡眠障礙分類(ICSD)對失眠做出急性、亞急性、慢性失眠的診斷,這對治療的選擇具有重要意義。

A.        急性失眠(<1 w):也稱為短暫性失眠。大部分人在體驗到壓力、刺激、興奮、焦慮時;生病時;至高海拔的地方;或者睡眠規律改變時都會有短暫性失眠。對這種情況可能不需藥物治療,一旦導致失眠的原因解除,症狀即可消失;或給予小量快速排泄的安眠藥l2 天可能就足夠了。這類失眠一般會隨著事件的消失或時間的延長而改善,但是短暫性失眠如果處理不當部分人會導致慢性失眠。

B.         亞急性失眠(1 w~ 1個月):也稱為短期性失眠。嚴重或持續性壓力,如重大身體疾病或手術、親朋好友的過世、發生嚴重的家庭、工作或人際關係問題等可能會導致短期性失眠。這種失眠與壓力有明顯的相關性。透過心理治療,解除其緊張因素;改進其個體的適應能力, 並給予患者精神鬆弛方面的指導, 並安排合理的睡眠, 例如, 避免白天小睡,不飲用含咖啡因的飲料和睡前散步等可幫助患者改善症狀。若用安眠藥可給予最小的有效劑量,時間勿超過 3 星期;或可間斷用藥, 服藥1—3, 晚上如果睡眠很好,隨後就可減少劑量,或再維持l2 d。短期性失眠如果處理不適當也會導致慢性失眠。

C.         慢性失眠(>1個月):慢性失眠的原因複雜且較難發現,許多慢性失眠是多種原因共同造成的,需要經過專門的精神等方面的評估。如有精神障礙必須給予適當的治療,對藥物成癮者應進行康復治療,疼痛引起者可服用鎮痛劑,夜間肌痙攣可用藥物加以緩解。

4.          失眠的相關因素
A
年齡、性別、職業因素:資料顯示女性多於男性。年齡多在4l-50歲,其次為60歲以上;31-40歲者隨著現代生活節奏的加快,競爭的激烈的日益增多,使他們長期處於一種高度緊張的精神狀態,從而導致失眠發病率逐漸升高。

B、環境因素:由於環境因素對睡眠的直接幹擾,如酷暑、嚴寒、雜訊、強光等;或由於處於需要保持警惕的環境下,如守護病人、身處危險場所等,環境因素消除後失眠恢復,為環境因素失眠的診斷關鍵。如習慣了的睡眠環境的突然改變(出差、旅遊等)、強光照射、噪音
、溫度異常也會對睡眠產生不良影響。

C、心理及生活行為因素導致:
係指由於心理精神因素和睡眠習慣不良引起的失眠,是臨床上最多見的失眠之一。

                                  i.                 心理生理性失眠
因情緒激動如興奮、喜悅、焦慮、不安、悲痛、恐懼等,使機體一時不能調整適應心理變化所致。常伴焦慮和抑鬱反應,後者進一步加重了失眠。病因消除後或適應能力增強後,一般在數天至數周內自行痊癒,再遇情緒激動的因素可以復發。如病因不能去除,病程可延長。如一開始處理不當,則即使病因解決後,也可遷延為心理生理性失眠。

                                ii.                心理生理性失眠
是單純因持續精神緊張引起的失眠,但可因其他原因誘發,誘因去除後失眠持續存在。精神緊張來源和表現在 3方面: (1) 負面生活事件或長期過分緊張的工作,常伴有肌緊張性頭痛等,後者又幹擾了睡眠。(2) 睡前強烈希望有一良好睡眠的願望而出現焦慮不安,反而使人睡困難。(3) 白天擔心失眠對健康的危害,將一切注意力集中於失眠,使精神進一步緊張。本病與焦慮症性失眠的區別是:焦慮症焦慮涉及的內容較廣,而本病焦慮的核心是失眠。與神經衰弱失眠兩者在病因、症狀、失眠特點和治療方面均基本相同,實際上本病多被非睡眠醫學專業的臨床醫師診斷為神經衰弱。但本病主要的側重點是失眠,且將白天一切症狀均歸因於失眠;神經衰弱則是各種軀體和精神症狀,失眠只是其中症狀之一,可作為鑒別參考。

                             iii.                 習慣不良性失眠:如(1)不良的生活行為中以睡前飲茶、吸煙和飲咖啡對睡眠的影響為最常見。(2) 良好的睡眠習慣沒有養成。如果沒有通過日常生活的規律活動確保生物鐘的正常運行,攪亂了正常的作息規律,會造成睡眠障礙。如:過度的夜生活,熬夜工作, 三班制工作。或某些長期與入睡相伴的物件或環境不存在時發生的失眠。如看電視入睡等,久後形成習慣。入睡伴隨條件的再現可使失眠消失為該病診斷的關鍵。

                              iv.                 精神疾病因素:因各種神經症和精神病引起的失眠,包括:神經衰弱、焦慮症、恐懼症、強迫症、抑鬱症、精神分裂症以及某些人格障礙,診斷則依據原發病的表現。但應注意各種失眠均可產生神經衰弱、焦慮症和抑鬱症症狀,需注意兩者的因果關係。許多研究顯示失眠症的患者伴有焦慮、抑鬱和其他精神病理症狀。一般人20%失眠者伴有憂鬱症狀,明顯高於同一人群的非失眠者,同時發現焦慮症狀的發生率高於憂鬱症。一項流行病學調查也發現許多慢性持續性失眠症患者伴有憂鬱和焦慮症狀,其中22.26%失眠者可同時診斷為重型憂鬱症或心情惡劣。失眠患者伴有焦慮、抑鬱和其他精神病理症狀。睡眠品質差的人往往表現為心情憂鬱、緊張、易怒、焦慮和精力不足,往往容易產生或加重患者心身症狀,而心身症狀的加重可使睡眠品質更差,導致患者處於一個惡性循環狀態。各種神經症如神經衰弱、焦慮症、強迫症和抑鬱性神經症等是失眠最多見的原因之一,且兩者相互影響,形成惡性循環。此外,驚恐發作不但夜間嚴重幹擾睡眠,而且併發的抑鬱症、強迫症、酒精藥物濫用等,也可引起失眠。

                                v.                藥物原因引起睡眠障礙:如氨茶鹼、阿托品等。其發病原因:

                              vi.                 (1)藥物的興奮作用:常見的有咖啡因(包括濃茶和咖啡)、茶鹼、甲狀腺素、皮質激素等。
(2)
藥物副作用對睡眠的幹擾。
(3)
白天服用各種鎮靜藥物後引起的睡眠週期紊亂。
(4)
安眠藥或嗜酒者的戒斷反應。
長期服用安眠藥者,突然停藥常常會產生入睡困難;長期習慣飲酒催眠者,一旦停飲也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睡眠障礙。應重視安眠藥依賴性失眠 (用藥3 W以上因藥物

耐受性或戒斷反應所致的失眠)。患者在長期應用較大量短效安眠藥物後停藥過快,導致反跳性失眠的發生,因而不得不繼續用藥。但連續用藥後,藥物產生耐受性又促使患者增加藥量,如此反復形成惡性循環。

5.          照護措施:

  1. 生活作息要規律:保持規律而固定的就寢及起床時間
  2. 不要故意長期睡過多、過少、或太晚睡、避免日夜顛倒的生活
  3. 佈置良好的睡眠環境、減少不必要的干擾
  4. 勿在就寢前3~4小時內運動,但在下午或傍晚可做規律有氧運動
  5. 盡量不在白天小寐,如果一定要睡也盡量在下午較早的時候,且不要超過30分鐘
  6. 平時減少咖啡因的攝取、戒菸、戒酒,尤其就寢前避免咖啡因、酒精或尼古丁
  7. 勿在就寢前吃大餐,但可喝杯溫牛奶
  8. 不要在床上看書、看電視或吃東西
  9. 只有想睡覺才上床,睡不著應馬上離開床舖,想睡再上床

導致失眠的相關因素繁多,一方面與患者自身的易感素質包括個性、性別、年齡和遺傳素質等有關;另一方面則與外界的特定條件如生活品質、經濟條件、人際關係、睡眠環境、睡眠習慣、精神因素和軀體疾患等有關。只有瞭解以及認識這些因素才能更好的防治失眠。應針對其病因予以適當的治療,包括:

1.      藥物治療:需經過醫師的診治再針對不同病因給予適當的藥物

2.      行為治療:調整生理時鐘、放鬆練習


2.芳療措施


3.芳療評值


4.個案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