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獻查證
1.病因
高覺醒狀態(hyperarousal)最常用來解釋失眠的成因,指的是身心處在高度警覺的狀態(hypervigilance),包含認知上的症狀如擔憂或是回想生活上的不順心;或是生理上的症狀如肌肉緊繃、呼吸短促、心跳加速、胸口灼熱或是口乾舌燥…等。這些症狀進而干擾到睡眠的舒適性而造成失眠。臨床發現失眠患者比一般人的身體代謝率較高,心率變異性研究也發現失眠患者的心率較快但變異性較低…等等,也都證實高覺醒狀態是造成失眠的原因。
失眠有可能是受到其他藥物、症狀或疾病的影響,不過也可能無關。也有實驗數據顯示,電子設備螢幕發出的藍光,也可能導致失眠的症狀。會導致失眠的症狀有心理壓力、慢性疼痛、心臟衰竭、甲狀腺功能亢進症、胃灼熱、不寧腿綜合徵、更年期,也有可能是因為咖啡因、尼古丁及酒精的影響,其他風險因子有輪班工作制及睡眠呼吸中止症候群。失眠診斷會根據睡眠習慣為基礎,也會進行身體檢查,以確認是否有其他潛藏造成失眠的病症,也可能會進行睡眠檢測來找出失眠的原因。
其持續時間少於一個月者為急性失眠,超過一個月以上就稱慢性失眠。失眠的型態則分為入睡困難、續睡困難及過早清醒三種。比較起來,65歲以上人群更容易患有失眠問題。女性相較男性更易患有失眠問題。在西方世界中,對失眠的記載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
2.臨床症狀
現代人因壓力大而影響睡眠,不能按時睡覺、日夜顛倒進而造成睡眠品質越來越差。內分泌紊亂會影響睡眠品質。內分泌中的腎上腺素增高時,人體內的皮質醇含量升高,造成內分泌系統紊亂。
失眠的定義是指反覆出現入睡或維持睡眠的困難,造成睡眠的品質變差或睡眠時間減少。依照「精神疾病診斷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的診斷標準,病患主訴中提到對於睡眠時間長度和睡眠品質的不滿與下列至少一項敘述有關:
Ø難以入睡。(小孩的失眠表現則為:如果照顧者沒有哄小孩睡覺,小孩就會難以入睡)
Ø睡眠難以維持,經常睡到一半突然醒來或者一旦醒來後就難以再入睡。(兒童失眠的表現通常是需要照顧者的介入否則難以重返睡眠)
Ø太早起床,而且難以再次入睡。除以上之外,還有以下標準:
Ø失眠已經導致臨床上的憂鬱、社會功能損害、職業功能損害、教育、學業、行為及其他領域的困難。
Ø每七天會有至少三天晚上出現失眠的困擾。
Ø失眠問題已經存在至少三個月。
Ø即便有睡覺的機會,仍然失眠。
Ø失眠並非由其他的睡眠疾病引起(例如:發作性嗜睡病、與呼吸相關的睡眠障礙-睡眠呼吸中止症、晝夜節律性睡眠障礙、異睡症等)
Ø失眠不是因為物質使用所致,比如說:藥物或是物質濫用。
Ø失眠並非由其他心理疾病或疾病所引起的。
失眠是相當常見的臨床病症。估計大約有 10-15%,也就是超過 200 萬的台灣人在過去一年中曾經遭到失眠的困擾。慢性失眠,除了衝擊患者個人的生活品質,也會影響到人際互動與職業功能。慢性失眠也是促成憂鬱症、酒精依賴、藥物濫用、高血壓及糖尿病的危險因子。同時合併有失眠困擾的病人,會比睡眠正常的病人多出一倍的機會更頻繁地住院或就醫。
3.治療方式
瞭解了失眠的成因及影響,臨床診斷路徑因此可以建立。完整的問診包含評估患者入睡前的活動狀況及身心反應、睡眠的品質及連續性、睡眠週期的變化、白天功能的影響及相關治療的療效反應…等。同時考慮其他睡眠障礙或是內外科疾病也會干擾睡眠,進一步加以區別,便可以確定失眠的診斷,及早有效治療,進而恢復其身心功能。一般而言,會以睡眠衛生及生活習慣的調整作為第一線的治療方式。
4.照護措施
目前就診時多會針對病患提出建議以改善病情。多以睡眠衛生來照護,其包括:充足的睡眠時間、白天時曬太陽、就寢時在安靜及昏暗的臥室、規律的運動,可以再配合認知行為治療。安眠藥可能會有幫助,不過有些受傷、失智症及成癮的症狀和安眠藥使用有關。若使用藥物治療,一般不建議使用超過四週到五週。還不清楚替代療法在治療失眠的效果及安全性。
另外可以把待處理的事項寫下來,並看是否能立即解決,若不能就不而一直放心上困擾自己。就寢時可搭配音波音樂,以不干擾睡眠為主,來增加睡眠深度。睡前也能做一些伸展幫助身體放鬆紓壓,幫助入睡並減少淺眠的狀況發
2.芳療措施
3.芳療評值
4.個案回饋